洪行审投字〔202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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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项目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高**站及其周边区域建设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纪要〔2019〕201号)、《印发关于**市昌景黄铁路暨高**站****领导小组第一次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洪昌景黄暨高**纪要〔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为完善**高**站区域整体路网建设,满足**区域交通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原则同意实施**高**站新区建设项目—交通路网工程二期。
二、项目名称、代码:**高**站新区建设项目—交通路网工程二期,项目代码****。
三、项目单位:****。
四、建设地点:高**站新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市政道路工程:**一路地面道路、**二路地面道路、**三路地面道路、**四路地面道路。建设内容包含道路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绿化、照明、电力、弱电、燃气工程等。
2、高架:**一路高架(新溪桥路-进站高架平台)、**二路高架(新溪桥路-进站高架平台)、**三路高架(朱**路-进站高架平台)、**四路高架(朱**路-进站高架平台)。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待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明确,资金来源按照《****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高**站****协会议纪要的通知》(纪要[2019]201号)文件执行,资金来源为高**站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出让金。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调整的批复。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请项目单****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完善项目前期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审批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