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行审投字〔202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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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项目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高**站及其周边区域建设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纪要〔2019〕201号)、《印发关于**市昌景黄铁路暨高**站****领导小组第一次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洪昌景黄暨高**纪要〔2021〕1号)、《**市****指挥部办公例会纪要》(〔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为完善**高**站区域配套建设,满足**区域交通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原则同意实施**高**站新区建设项目—站城一城一体及综合客运枢纽工程。
二、项目名称、代码:**高**站新区建设项目—站城一体及综合客运枢纽工程,项目代码 ****。
三、项目单位:****。
四、建设地点:高**站新区范围内,****一路、南至东站南路、西至东站西路、北至至祥豫路。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包含综合体地块A(YH1302-I05)、综合体地块B(YH1302-I08)和地铁2、5、7号线站台预留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人防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待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明确,资金来源按照《****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高**站****协会议纪要的通知》(纪要〔2019〕201号)文件执行,为高**站10平方公里核心区土地出让金;地铁2、5、7号线站台预留结构资金来源为地铁建设投资资金。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调整的批复。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请项目单****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完善项目前期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审批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