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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4年11月25日发布了关于**县农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利用示范项目第三次公开遴选实施主体的公告,暂未有相应的实施主体参与,为进一步解决传统地膜回收难、替代成本高的问题,有效治理农田“白色污染”,改善农田土壤质量和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全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财政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粤财农〔2023〕206****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汕财农〔2023〕9号)要求,决定再次对**县农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利用示范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第四次遴选。
本项目采取资格预审,****公司企业可根据《**县农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利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报名参加。
报名地点:陆****服务中心(**县人民南路235号)2楼03室。
如有疑问,请致电0660-****403,联系人:叶向。
附件:**县农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利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修订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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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