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安市工程招标项目全流程监测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的批复

审批
江苏-淮安-清江浦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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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工程招标项目全流程监测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的批复
时间:2024-12-19 ****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市工程招标项目全流程监测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市工程招标项目全流程监测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工程招标项目全流程监测平台项目概算》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依据《****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更好展示“象征意义”的决定》(淮发〔2024〕10号)、市领导对市工程招投标领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转为常态化治理的请示》的批示、市数据局《情况说明》、市数据局、****管理局、市档案局《关于“**市工程招标项目全流程监测平台”建设方案的回复意见》、市委网信办《关于“**市工程招标项目全流程监测平台”网络安全分析专篇(章)的回复意见》、****管理局对《**市工程招标项目全流程监测平台》备案意见(淮密备受字〔2024〕0027****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4〕39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招投标信息化监管水平,根据淮发〔2024〕10号等文件,同意实施**市工程招标项目全流程监测平台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交易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址:**市**区**路16号。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建设**市工程招标项目全流程监测平台,主要包括建设妨碍公平竞争、疑似围标串标、疑似专家违规、疑似投标人违法、合同履约异常、疑似弄虚作假、招标代理异常等功能模块,通过集成化改革,打通信息通道,推动部门联动,实现工程招标项目全流程、立体式、智慧化监管。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六、项目单位应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八、项目能耗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发改委2023年第2号令)第九条以及《**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23〕8号)第十条之规定,属“****机关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范围。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及相关要求规范建设。项目应落实节能、节水各项措施及“三同时”要求,技术方案、主要设备等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九、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更好展示“象征意义”的决定》(淮发〔2024〕10号)、市领导对市工程招投标领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转为常态化治理的请示》的批示、市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4〕39号)、市数据局《情况说明》、市数据局、****管理局、市档案局《关于“**市工程招标项目全流程监测平台”建设方案的回复意见》、市委网信办《关于“**市工程招标项目全流程监测平台”网络安全分析专篇(章)的回复意见》、****管理局对《**市工程招标项目全流程监测平台》备案意见(淮密备受字〔2024〕0027号)、****中心《**市工程招标项目全流程监测平台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分析评价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等。

鉴于该项目为信息化工程,投资较小,且建设方案已通过相关部门联合评估,按照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简化审批流程,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合并审批。

请据此批复,将优化调整后的投资概算报财政部门开展概算评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满足《****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项目建设应符合信息化、密码应用、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复要求落实各项举措。

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举措,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三管三必须”法定职责,严守项目安全关。项目单位严格执****政府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环保、质量等相关要求。项目未取得和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省在线****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企业、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2〕3号),项目建成并在国家规定的各专项验收合格后,应及****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本批复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依法开工的批复继续有效;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延期的批文自动失效,国家、省对项目延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年12月19日

主题词:信息化 工程招标 监测 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复

抄送:市数据局、财政局、市委网信办、密码局、档案局、住建局、资规局、水利局、人社局、应急局、气象局、审计局、统计局,****中心。

**** 2024年12月19日印发

共印15份

(此件公开发布)

淮发改投资复〔2024〕66号 关于**市工程招标项目全流程监测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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