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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厅关于转发的函》( 粵环函[2017]1945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现进行项目验收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项目
(2)建设单位:****
(3)项目类别:机动车燃料零售F5264
(4)项目性质:**。
(5)建设地点: **市**区**路韶亭荟西侧。
(6)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建设项目地点位于建设项目地点位于**省**市**区十里亭镇**路旁,中心地理坐标为:E:113°35′48.975″,25°49′48.329″)。
中****公司于2023 年 3 月 16 日向******管理局申报加油站名称为“****”,加油站投资 450 万元进行建设,建成后销售能力为成品油 6169.2t/a 左右,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加油棚、加油岛、埋地储罐、站房、综合楼、消防泵房等。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黄洋城
联系电话:138****1550
通讯地址:****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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