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
| **县2023-2024年典型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测绘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1)对**县元善镇、隆街镇、上坪镇、陂头镇、内莞镇、溪山镇共6个镇8个行政村49个自然村,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范围线向外延伸不少于10米的范围及附近的明显地物对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原则上按1:500 的比例尺进行测绘,测绘精度不低于1:500,并提交相应测绘成果。 (2)测绘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规定。 (3)具体工作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 ||
| 是 | ||
| 2410-441623-04-01-528736 | ||
| 投资额(¥35,064,000元) | ||
| 资质(资格)要求 | ||
| 无 | ||
| 自中选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相应的成果资料(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 (一)本项目金额暂不作评估,****财政局****中心核定为准。 (二)中选机构所报价为项目整体包干价。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差旅费、利润、税金等。 (三)中选机构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业主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四)付款方式:待中选机构提交成果资料,经验收合格后,中选机构需开具相应数额的发票(含税)及项目合同复印件向项目业主提交服务费用支付申请。 | ||
| 是 | ||
| 否 | ||
| 2024-12-24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