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民政服务站项目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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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站项目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12-20

****服务站项目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规定,****服务站项目需求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预算

(一)项目名称:****服务站项目

(二)采购预算

**市29个****服务站共划分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服务站名称

采购预算

采购总预算

采购周期

标段一(14个站点)

****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

189.7

万元/年

379.4

万/年

两年

(合同一年一签)

标段二(15个站点)

****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

203.25

万元/年

406.5

万元/年

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加聚焦民政部门主责主业,更好发挥社工人才在贴近基层一线、具有专业方法、善于整合**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持续深化29个****服务站的服务,以****服务站为依托,夯实民政工作的基层基础,有力协助基层民政部门****政府关怀精准高效地传递到“困残老小”等特殊群体身边,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民政系统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相关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能提供人才支撑和专业支撑。

巩固****服务站(原社工站)全覆盖成果,打造“湘当有爱﹒四季同行”服务品牌,****社区慈善,积极培育志愿者队伍,推动构建“五社联动”机制,五星级****服务站占比逐年提高(2024年比例不低于30%,每年新增5%),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占比逐年提高(2024年比例不低于60%,每年新增10%)。到2026年,民政社会救助对象、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资金+物资+服务”的多维关爱体系基本形成,“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的多元协同机制有效运转,基层民政部门的服务供给更加丰富,专业水平明显提升。

三、服务内容

(一)重点领域服务内容

打造“宁心向暖”社会救助领域社工服务品牌:围绕“湘当有爱﹒四季同行”****服务站主题,结合我市民生实事项目“爱心**”帮扶工程,为社会救助群体提供**链接、心理支持、社会支持网络搭建和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服务。

(二)基本服务内容

1.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及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动态管理,以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危机介入、社会融入、能力提升、**链接等服务。

2.残疾人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协助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经办过程中的政策宣传、对象排查等相关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情绪疏导、精神抚慰、危机介入、**链接等方面的服务。

3.老年人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协助做好高龄空巢老人、农村留守老人等特殊老年人群的政策宣传、入户探访、分类管理、风险预警等工作,为特殊老年人群提供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情绪疏导、精神抚慰、**链接等方面的服务。

4.儿童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协助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摸底排查、登记建档、政策宣传、关爱服务等工作。配合进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动性儿童的家庭随访;为儿童提供心理疏导、亲情陪伴等服务;对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家庭教育指导、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

5.公益慈善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社区)发展基金,****社区)公益空间,壮大民政领域志愿者队伍,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建立“五社联动”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地名公共服务、老区建设、移风易俗等民政业务服务。

四、服务要求

1.****党支部,聚合**,推进党建与专业服务融合发展;****服务站每个标段至少配备2名党员,驻站党员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服务站应联动乡镇(街道)党员,每年组织开展1次党群活动,协助乡****社区)开展2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2.紧密聚焦民政部门的职能职责,将“社会救助对象、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公益慈善”五大领域服务情况与服务成效作为项目实施的根本依据,服从乡****服务站的日常管理,积极参与乡镇(街道)民政重点工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和乡镇(街道)民政领域服务内容提供服务,严禁驻站社工代替乡镇(街道)干部行使许可、确认、审批、给付等行政职能。

3.通过前期调研,精心选择重点领域和服务对象,承接机构每年度按照“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机制完善、群众满意”的标准设计实施服务项目,形成民政社工服务的县域品牌。****服务站****服务站****总站)的业务管理,各个站点每年组织开展“湘当有爱﹒四季同行”主题服务活动4次,分别围绕社会救助对象、残疾人、儿童、老年人制订服务计划,策划服务项目,组织服务活动。****服务站****总站****民政局统一部署的社工宣传周、中华慈善日、国际志愿者日等节庆主题宣传活动3场。对标《关于印发〈乡镇(街道)“星级”社工站评审指南〉的通知》(湘民办函〔2022〕2号)要求,****服务站,不断提升****服务站的规范化、职业化、信息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4.****服务站****总站)制定的《****服务站“五社联动”工作方案》开展相关服务,加强**链接,提升服务能力。通过培育志愿者队伍、实施公益创投、举办**对接会、****社区)发展基金、****社区)公益空间等形式,培育、激活和整合“五社”力量,建立“五社”**清单与群众需求清单精准对接机制,引导更多公益慈善**支持基层民政服务。每个****服务站2年内成立1支以上的志愿者队伍、注册活跃志愿者100人以上、每年度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次以上;协助设立1****社区)发展基金,引导建设1****社区)公益空间。

5.按照“市级指导、县级主导、乡镇服务、村社配合”原则完善四级服务体系。在市(州)民政服****总站)的指导下,****服务站****总站)重点围绕绩效考评、**链接、人才培养、品牌创建等方面提供主导性服务。****服务站重点围绕政策宣传、走访摸排、分类管理、需求分析、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村(社区)公益空间重点围绕社会力量的培育引导、服务对象的主动发现等方面提供预防性服务。

6.承接机构要坚持对驻站社工的严标准、**求,努力把驻站社工培养成民政业务的骨干力量和社工服务的行家里手。****服务站须配备2名社工。新进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优先(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原驻站社工(不受40岁以下年龄限制)、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根据驻站社工学历、持证情况、从业年限、工作成效等合理确定社工薪酬福利、购买社保,驻站社工年****服务站年度经费的比例不低于70%。驻站社工每年接受民政业务培训不少于40小时(含省、市、县各级的民政业务培训),专业督导不少于24小时(含省、市、县各级的专业督导)。鼓励通过服务案例评选、知识技能竞赛、征文影像大赛、讲师选拔等方式培养优秀人才。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工作表现不佳、长期不能取得专业资质驻站社工的退出机制。

7.为保证项目专业性、连续性,原则上一年内项目人员更换不得超过2次;如需更换,****民政局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人员资历不得低于招标要求,并在确保工作不断档的情况下尽快接续到岗。

五、建设标准

民政服务站硬件设置、制度建设等方面在《**市乡镇****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宁民发〔2018〕23 号)、《宁****服务站项目三年行动方案》(宁民〔2021〕6号)要求的基础上,按照省、市最新标准和要求适时进行优化升级。

六、服务承接主体职责

承接机构在服务协议签订后的1个月内组织社工开展需求调研,承接主体制定人员年度计划、招聘方案,公开、公正、公平组织人员招聘工作,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薪酬并办理“五险”、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服务站点,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向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民政局(****社工站项目指导服务平台)提交每月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末期工作报告,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服务周期及项目验收

服务周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民政局、乡镇(街道)、承接机构三方共同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目标任务、服务要求、人员配备,各方权利义务、绩效评估、违约责任等内容。民政局和驻点乡镇(街道)共同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并在年底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民政局评估合格后,续签服务协议;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八、其他要求

1.为保证项目专业性、连续性,原则上一年内项目人员更换不得超过2次;如需更换,****民政局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人员资历不得低于招标要求,并制定应急预案,在确保工作不断档的情况下尽快接续到岗,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严禁服务转包,对成交供应商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九、采购人:****

十、征求意见的反馈期限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7日17:00止(五个工作日)。

地 址:**市玉潭街道新山路180号****四合院办公楼216室

联系人:马平平

电 话:0731-****6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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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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