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中心项目(三江码头管理用房改扩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建设的交通、****中心项目(三江码头管理用房改扩建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于2024年12月19日****交易中心****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王学胜 ,投标报价:****7305元, 得分99.86 投标工期:391 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
项目负责人:贝立新 ,投标报价:****8873元, 得分99.81 投标工期: 391 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市木****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燕琳 ,投标报价: ****7592元, 得分99.78 投标工期:391 日历天
评标纪要:
评审专家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评审时发现:******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铭达****公司、****公司未提供核査发布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周一)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经系统询标****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回复属实,******公司、**铭达****公司、****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前附表须知10.1、1.(1)、⑤规定,****委员会评审后一致认定,上述7家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评审专家在投标文件综合评审中发现:******公司施工员未提供10.11月的社保,质量员未提供11月的社保,评标委员会组织在开评标系统中质询,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1(4)第⑦条一致认定该投标文件综合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丽****公司提供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8月17日,经系统询标,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0.1(4)第(②)条一致认定该投标文件综合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12月20日始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80-****95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飞儿,联系电话:0580-****677。
行政监督部门:****住建局,联系电话:0580-****509。
区政****管理科联系电话:0580-****313。
招标人:****
招标代理: ****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