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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及中标结果公示
| 招标项目名称 | **生活垃圾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垃圾分类箱、分类亭及果皮箱采购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 招标联系人 | 李老师 | 招标联系电话 | 0831-****060 |
| 开标地点 | **巡场镇金河新区经五路综合办公楼八楼(****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24-12-19 09:30 |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500.00 | 公示期 | 2024-12-21至 2024-12-25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价格(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1名 | **** | ****005.00 | 95.64 |
| 第2名 | 江****公司 | ****800.00 | 90.11 |
| 第3名 | **卓越****公司 | ****480.00 | 82.40 |
| 中标人名称 | **** | 中标价格 | ****005.00元 |
| 监督部门 | 招标人监督及主管部门 | 联系电话 | 0831-****525 |
| 异议投诉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3.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