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二轮)防火灭火类第一分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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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二轮)防火灭火类第一分项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24/12/20 16:00:59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二轮)防火灭火类第一分项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二轮)防火灭火类第一分项

预算金额(元):贰仟零叁拾伍万元整(小写:¥****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贰仟零叁拾伍万元整(小写:¥****0000.00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采购37台挖掘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不包含验收时间)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如遇不可抗拒力因素供货时间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另行协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3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4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查询结****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不得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7日(**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注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将营业执照、授权函及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加盖公章清晰可见的扫描件发送至邮****@qq.com,报名成功后在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00元 (注:缴纳费用时请注明项目名称)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市海宝路支行

账 号:106****52427

财务电话: 0951-****777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 16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3.地点:****中心****公司二号开标室(**呼和****开发区阿吉泰路)。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网、**产权交易市场同时发布。

2.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3.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中标单位需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5****交易中心****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中心****公司

开户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191****1131

行 号:304****01951

交易场所:****中心****公司

地 址:****市**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64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展览馆东路33号

联系方式:0471-****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兴水路以北绿地21**A区9号楼302室

联系方式:0951-****777、139****9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步助理

电 话:0471-****33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罗艳、郭琴、马静

电 话:0951-****777、139****9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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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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