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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菌包厂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菌包厂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市绥穆大道南侧;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市绥穆大道南侧,项目厂区西侧、南侧、东侧均为空地,北侧为绥穆大道。项目5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厂区总占地面积33万m2,总建筑面积为17550m2,设有生产车间、办公室、锅炉房、仓库等构筑物。配备6t/h生物质蒸汽锅炉、原料筛选机、翻筐机、下筐机、灭菌釜、拌料机、装袋机、接种机等生产设备。锅炉房内设50m2锅炉灰渣暂存间,用来暂存锅炉灰渣,灰渣最大存储量为40t;燃料仓库用于贮存本项目锅炉燃料,最大存储量为50t。本项目为三级菌包加工项目,预计年生产1500万袋菌包。
劳动定员及工作时间:劳动定员45人,工作时间8h/d,全年工作100天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20日
联系电话:136****8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