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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你局关于**市**区庆**中龙村等11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与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套合情况复核报告的请示(**自然资报〔2024〕2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区庆**中龙村等11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确认为农用地72.4826亩,其中耕地70.4756亩(水田5.2755亩、旱地65.2001亩),耕地平均等级为9.85等;其他农用地2.0070亩(果园0.0375亩、竹林地0.3660亩、乔木林地1.6035亩)。
二、请你局及时完善相关材料,配合做好备案工作,并将调整确认信息填报到自然**部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衔接2023年度国土变更成果后节余指标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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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