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平南县上渡街道、镇隆镇、大新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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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县上渡街道、镇隆镇、**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的批复
2024-12-13 16:30

****政府:

你县关于办理**县上渡街道、镇隆镇、**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的函(平政函〔2024〕38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上渡街道、镇隆镇、**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本次变更取消原立项的建新区范围。变更后建新区****社区、甘莲村,上渡街道上石村、下石村,镇隆镇石岭村、丹竹镇长岐塘村,总面积204.9915亩,农用地面积191.6310亩,其中耕地面积24.5700亩(平均等为7.39等,粮食产能为21154.77公斤),其他农用地167.0610亩,未利用地13.3605亩。

根据**县提交的最新变更调查成果套合分析数据,拆旧区纳入年度变更的农用地291.4710亩,其中耕地273.0645亩(平均等为9.59等,粮食产能为175034.3445公斤),其他农用地18.4065亩。

本次使用指标204.9915亩,其中耕地指标186.5850亩(实际耕地24.5700亩,162.0150亩耕地用于补充平衡建新区产能或其他用地),使用其他农用地指标18.4065亩,使用耕地粮食总产能为21154.77公斤。累计使用后剩余指标86.4795亩(均为耕地)、粮食产能为153879.5745公斤。

二、请严格按批复文件组织实施,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切实做好建新地块的用地规划,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建新区土地征收使用审批手续。要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安置补偿措施。要根据相关规定,督促用地单位做好耕地占用税缴纳工作。

三、请认真组织做好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填报工作,要及时将项目批复、实施、变更等情况,按要求如实填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县上渡街道、镇隆镇、**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周转指标使用情况表

****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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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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