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SS202403号地块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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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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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区SS202403号地块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2-06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区SS202403号地块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

本项目因故开标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31日11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月31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为**市**新区**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 区(**大道与**路**)2 楼9号开标室。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第二部分

1、关于房地产开发代建管理(或房地产开发)业绩的投标疑问:我公司提供房地产开发代建管理(或房地产开发)业绩是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按照项目本地化服务政策,****公司,后期土地出让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公司盖章,该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除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①****公司与投标人的股权关系证明(如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股东出资信息截图等),****公司须为投标人100%****公司。

2、请问招标文件P71“企业实力”中,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果进行综合评价。标书代写

请问由****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是否认可请明确。

答: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果进行综合评价。荣誉颁发单位及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P71“企业实力”中,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果进行综合评价。标书代写

请问由****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AAA级企业是否认可请明确。

答: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果进行综合评价。荣誉颁发单位及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4、第108页4.3.6项目方管理:项目管理方更换项目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的情形:项目管理方项目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确因患病、与项目管理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项目服务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除外)、工伤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职更换主要管理人员的,同时须承担 5 万元/次的违约金。

咨询:建议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如项目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患病、离职、工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继续工作的,可免除承担5万元/次违约金。建议此项考核剔除。

答: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如项目管理方项目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与项目管理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项目服务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除外)、工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继续工作的,可免除承担5万元/次违约金。

5、第108页4.3.6项目方管理:项目管理方所有人员,每月驻场时间不得少于 22 天,每天不少于 8小时,视为有效考勤,反之视为无效考勤。项目管理方人员确需无法考勤需向发包人履行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 500 元/天/人支付违约金。

咨询:如设计、报建、精装等人员在整个项目过程工作有间断性且需内外部协调事宜较多,难以满足每天8小时驻场要求。如果全过程都驻场会造成人力**冗余,其次在首开冲刺阶段,项目管理方会额外增派大量人员助力项目去化。咨询项目管理方人员履行了请假手续,是否还有扣款其次如遇到节假日是否还需满足驻场22天要求

答:履行了请假手续,不处违约金,节假日需满足每月驻场22天要求(春节除外)。

6、第11页1.4.2(5)招标人关于联合体中标的其他相关要求:5)其他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可由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和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体双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奖项、荣誉、人员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第71页中企业实力描述“(2)投标人至多提供 3 个企业实力认定成果。”

咨询:企业实力描述是指联合体中3家单位各提供1个企业实力证明还是其中1个单位能提供3个实力证明实力,或是两种情况都可以

答: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7、我公司因法人变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正在办理法人变更,部分证书已完成变更取得新证,未及时完成变更的证书能否使用原证件(原证件在有效期内)

答:已变更完成的证书使用新证;未完成变更的证书可以使用原证件(原证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材料。

8、 请问投标文件封面及投标函中的标段是否可填“/”标书代写

答:可以。

9、招标文件“P37资格审查条件中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是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职称是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与发包人要求”、“P174发包人要求中承包人人员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专业和资格是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请问本次投标我单位提供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和资格是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能否满足要求

答: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建造师资格以2024年12月16日发布的补疑1为准,职称以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的职称要求为准。

10、是否可提供最高投标限价55300万元的控制价组成明细表。

答:不提供。

11、 请明确住宅货量区装修、公区装修、地库地坪、住宅外立面装饰、外墙门窗配置标准的最低设计标准要求。

答:设计标准需中标人在后期设计方案和施工图中深化考虑,并经过项目管理方和发包人认可。

12、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代建管理业绩中业绩要求为: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6 万平方米居住建筑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代建管理业绩。

请问房地产开发业绩是否也包含在内

答:不包含。

13、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业绩要求,(1)房地产开发代建管理业绩要求,(2)房地产开发业绩要求,是否满足其一就可以了

答: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业绩满足其一即可。

14、 附录3中资格审查条件,请问项目正在履约的甲方证明材料需提供哪些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须满足评审需要,证明材料的格式、样式不做限制。

15、 针对联合体,是仅需牵头单位一家报名还是所有联合体单位都必须要报名

答: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16、 设计方案效果图放置在A4纸张上,清晰度、细节不利于专家审阅,并且技术标五大项内容较多,100页无法满足营销、工程、方案、品牌等内容表达。

请问是否可以增加技术标书页数设计方案是否可以按A3纸张另行制作投标文本

答:设计方案可以按A3纸张制作投标文本,总页数不超100页即可。

17、招标文件中第157页,净利润率计算方法“c.土地成本为实际发生的出让金、契税、土地款资金成本、大建设配套费等”中的“土地款资金成本”按什么规则计算(含土地款资金成本利率、计息起算时间、计息终止时间)

答:土地款资金成本计算规则:利息按股东借款约定利率计算,计息起算时间为保证金支付日,****公司还清股东借款日。

18、招标文件中第157页,净利润率计算方法“e.营销及项目管理综合服务费用按照本项目合同约定方式计算的营销及项目管理综合服务费(含品牌使用费)”中的“项目管理综合服务费(含品牌使用费)”,发包人自身管理费是否计入其中

答:发包人自身管理费不计入。

19、按照招标文件中第156页“2.工程成本管理目标”中约定,“项目管理过程中,按发包人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能否在发包人施工招标确定的签约合同价范围内,将成本在货量区精装修成本与其他成本(例如外立面、景观、会所等)之间进行灵活调整、平衡分配

答:可以。

20、招标文件第160页,“营销费用累计支付不超过 5600 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实际价款超出的,则对于超出价款不予计付”,建议增加:“如因市场环境或者项目营销策略、目标发生重大变化,客观需要加大营销推广投入,由中标人向发包人提出预算申请,经发包人审批确认后执行”。

答:可以。

21、招标文件第161页,“本项目取得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后次月起至最后一批次交付完成六个月后,发包人按月平均支付项目管理方。该部分总计1100万元,总月份暂定 36 个月,累计支付不超过 1100 万元。若开发建设总周期早于 36 个月的,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束,进行本费用的结算。”因实际竣工验收备案时间要求在30个月内,建议将固定月费支付月份调整为“暂定 30 个月,按月平均支付给项目管理方”。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2、招标文件第73页,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未明确在投标阶段是否考虑四代宅产品,导致设计端、总包成本端存在预留不足,无法报价的情况。建议发包人明确该项目是否考虑四代宅产品,以便精准报价。

答:投标单位自行考虑,中标后设计方案需经过项目管理方和发包人认可。

23、本项目招标公告12月16日发布的“答疑变更1”中,新增变更:①“本项目总体开发建设总周期暂定为1095个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设计周期5个月,建设周期25个月,交付后服务6个月,2025年5月31日之前首开”;②“2025年5月31日之前,项目未开盘销售(发包人因素除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中标人无条件同意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综合考虑项目品质、销售计划及工期因素,建议调整为:①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6个月内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②“中标通知书发放 6个月内,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非中标人因素除外)的,中标人应在3日内提报整改计划,如无法提供详细的整改计划,发包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中标人须无条件同意,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答:按补疑1执行,不予调整。

24、招标文件P74页,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页面排版要求为纸张:A4”,项目设计方案部分是否可以按照“A3横版”排版“技术文件的篇幅不超过 100 页”是否含项目设计方案部分

答:设计方案可以按A3纸张制作投标文本,总页数不超100页包含设计方案。

25、本项目能否提供项目建筑红线图、土地出让文件、项目前期规划图等相关材料

答:可以提供,详见附件。

26、本项目提供的备案表显示规划6栋洋房,20栋联排别墅及960平方商业,我方是否可以不依照以上备案表按照规划指标自行设计规划拟定方案

答:无需依照备案表,按照规划指标自行设计方案。

第三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履约保证金缴纳的要求: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调整为:“履约保证金缴纳的要求: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缴纳”。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4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9534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831、****3930

2024年12月20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区SS202403号地块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2-06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区SS202403号地块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中:“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5年4月5日”调整为:“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5年2月15日”。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附表1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中:“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调整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二、委托管理目标”中:

(1)第1条“开发建设周期目标”中,原内容:

“本项目总体开发建设总周期暂定为1095个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设计周期5个月,建设周期25个月,交付后服务6个月,中标通知书发放后8个月内首开”。

现变更为:

“本项目总体开发建设总周期暂定为1095个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设计周期5个月,建设周期25个月,交付后服务6个月,2025年5月31日之前首开”。

(2)第9条“退出机制”中,原内容:

“①中标通知书发放 8 个月内,项目未开盘销售(发包人因素除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中标人无条件同意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现变更为:

“①2025年5月31日之前,项目未开盘销售(发包人因素除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中标人无条件同意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三、相关费用”:

原内容:

“1.勘察设计费:固定价格,100元/㎡(以规划批复的总建筑面积计算,包含地上地下不计容面积),其中货量区装修设计费15元/㎡(按套内面积),若后期取消货量区装修则扣除货量区装修设计费”。

现变更为:

“1.勘察设计费:固定价格,100元/㎡(以规划批复的总建筑面积计算,包含地上地下不计容面积),其中货量区精装修设计费7元/㎡。若取消货量区精装修,则按7元/㎡*预售证销售面积,扣除相应货量区精装修设计费用。

货量区精装修:是指本项目户内以精装修标准交付。若本项目取消货量区精装修,则除货量区外,其他部分如公共区域、配套、地下车库等仍需按要求完成装修内容,设计费已包含在内。

预售证销售面积:以******管理局审批发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销售面积为准”。

5、招标公告及详细评审中提及的代建管理业绩内容须同时包含以下内容:

①品牌使用

②代销

③设计管理,或工程管理,或成本管理。

6、本项目于2024年12月06日发布的招标附件(附件3--参考品牌及说明)作废,最新要求详见附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4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9534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831、****3930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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