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台山110千伏端芬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审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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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110千伏端芬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关于恳请核准****110千伏端芬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核准如下:

一、同意****110千伏端芬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1-440781-60-01-441790)

二、项目单位为****。

三、项目由****自行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机构、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端芬镇。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一)变电工程:本期建设端芬站1台4万千伏安主变、10千伏出线11回、2组4兆乏电容器组。 110千伏电气主接线由单母带旁路改造为单母线断路器分段接线,**#2母线设备间隔。(二)配套建设相应的通信设备、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1646.09 万元,其中**费683.1万元,设计费40.04万元,监理费42.01万元,设备费688.85万元,其他费用192.0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能源局关于**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51号)》、《****电站不动产权证(粤(2024)**市不动产权第****293号)、******局关于****110千伏端芬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的规划审查意见。

八、项目用地要严格按照《《****电站不动产权证(粤(2024)**市不动产权第****293号)、******局关于****110千伏端芬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的规划审查意见执行。

九、工程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技术指标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落实节能措施,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和消防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十一、请按照核准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规模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项目实施前需按国家新开工项目管理和**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改革局申请办理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4年12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改革局、端芬镇、******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主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请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及**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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