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4-12-19 14:49
******关于召开《****电站库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听证会及征集听证代表的通告 为更加精准、科学、有效地保护饮用水水源,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委托四****研究院遵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规定,结合管理需求提出了《****电站库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调****水厂饮用水新水源保护区更名为“****电站库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提高调整质量,我局决定举行《调整方案》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现就召开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9:30 二、听证地点 ******附三******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三、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的意见和建议。 《调整方案》(征求意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如下: https://www.****.cn/lsswszf/tzgg/202412/9b80fae2f52f440aa1221d435199c53c.shtml 四、听证代表资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本市连续居住满1年; 3.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口头表达能力。 五、听证代表的组成 (一)听证代表限定13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司代表、社会公众代表等13人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的确定。听证代表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听证会组织者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在申请报名的人选中遴选产生听证代表。超出名额则采取随机选取方式,名额不足由****委托相关部门、行业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听证代表名单将在****官网上公布。报名后未遴选为听证代表的,可以提交书面意见、建议。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月8日18:00 七、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听证会并发表意见者均可报名,请填报《听证会报名表》发送至****38763@qq.com邮箱。我局将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参加听证会人员。 (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区春华路西段553号2008号办公室,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0833-****190。 八、听证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代表。 (二)听证代表应当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听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水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对《调整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 2024年12月19日 听证会报名表
注:本人意见可另附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