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出租车行业是一个城市重要的窗口服务行业,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方便群众出行、树立城市形象、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为切****车行业服务水**监管能力,****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关于公布**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在成本监审、成本调查和履行价格听证程序的基础上,确定本方案:
一、巡游出租车价格及时间
日间行驶(8:00-24:00)起步价3元/2公里,超过2公里后,每公里加收1.4元;
夜间行驶(00:00-8:00)起步价5元/3公里,超过3公里后,每公里加收1.8元;
低速等待费:计价期间每停车等候1分钟加收0.2元;
空驶补贴费:单程载客超过10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40%空驶费用;
明码标价:乘客按计价器显示付费,不打计价器可拒绝付费。载客期间未经车上乘客同意,不允许搭载其他乘客拼车收费。
二、其他事项
1.****运输局:按照《**县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出租车企业及司机做好管理和考核。切实提升出租车车内卫生水平、杜绝随意拼客行为、优化司机服务态度,并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规定,在经营场所、车辆的醒目位置对出租车运价、举报电话进行公示,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管理局:按照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做好计价器的监管、调整和校验工作,并督促出租车企业在车体内外张贴收费标准和举报电话,加强对出租车司机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
3.****运输局:****公司要求出租车司机必须按照计价器收取费用,杜绝出现长距离“一口价”、乱收费等现象。并加大对出租车运营行为的监管力度,规范出租车运营行为,杜绝出现违规拼车、甩客、拒绝载客等违规行为。
4.交警大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超速行驶、违章超车、违章掉头、违章停靠等违法行为。
5.本通知自2024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X月X日。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自治区、地区规定不一致的,从其规定。《关于**县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运价方案的批复》(柯发改字〔2019〕181号)中城市出租车运价方案同时废止。
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各有关企业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凡有意见建议的,可在2024年12月25****发改委****管理科室(地址:**县**路24号)反馈,也可通过电子邮件****@qq.com进行反馈,反馈需注明您的基本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
意见反馈接收人:罗建明、张展鹏
意见反馈电话:175****6934、151****0324
****委员会、统计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