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郑州联通郑东区京港澳高速等2条路段管道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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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发布时间:2024-12-20

****(采购人)拟对2024****联通郑**京港澳高速等2条路段管道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工作,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

郑**京港澳高速等2条路段管道租赁,租赁期20年,需求长度直埋MPP管11.718孔公里、顶管(MPP管)14.035孔公里。

1.2 项目预算:359.122092万元(不含增值税)。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

**省****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项目单一的原因:

依据《关于****公司注入资和授予权限的通知》【郑政文(2010)186号】文件要求,2011年后不再批复运营商管道规划许可,****政府+三方建设模式,运营商租赁形式。依据《关于**市区高速公路通信管道(高新区段)线路走径意见的批复》【郑规建(市政)(2018)199号】、《****规划局关于**市区连霍高速公路(京广铁路-龙源十三街)沿线修建通信管道项目线路规划的复函》【郑规函(2018)685号】、《关于**-**干线光缆(郑东新区段)线路走径意见的批复》文件,本次管道租赁路段已由**省****公司负责建设。经2024年第六十一期党委会会议纪要审议通过,本次采购符合《****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V1.0)》第五十六条第六款“(六)涉及**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须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也需提供相关依据。”的规定条件,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省****公司进行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依据《关于**市区高速公路通信管道(高新区段)线路走径意见的批复》【郑规建(市政)(2018)199号】、《****规划局关于**市区连霍高速公路(京广铁路-龙源十三街)沿线修建通信管道项目线路规划的复函》【郑规函(2018)685号】、《关于**-**干线光缆(郑东新区段)线路走径意见的批复》文件,本次管道租赁路段已由**省****公司负责建设。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3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原路98号,**联通办公大楼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371-****5399

电子邮件:****@chinaunicom.cn

采购代理:****

采购代理地址:**省**市**区**路229****广场B座704室

业务咨询及异议受理联系人:刘鱼洋、侯梦家

联系电话:135****5120 185****8660

电子邮件:****@hnti.cn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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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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