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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MV录制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通知2024-47号),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身份证号。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4年12月24日前通过信函邮寄、电子邮件送达,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
通讯地址:**市府前大街118号,********中心。
电子信箱:dystwy@dy.****.cn,联系电话:****210。
附件:
附件1-2024年全市全市“**的未来”MV录制征集评选活动--****学校成绩.pdf
附件2-2024年全市全市“**的未来”MV录制征集评选活动--幼儿园成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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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