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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高新区厂区搬迁迁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高新区厂区搬迁迁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省南****开发区艾**四路1066号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2日至2025年1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联系人:0791-****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