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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县杭桂镇2023年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国****公司 |
| 地理位置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 说 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要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有关规定,**县杭桂镇2023年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并完成了自主验收,现将相关材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杭桂镇2023年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 **地区**市**县 建设单位: **** 公示内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1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贺主任 0903-****187 |
|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