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号楼宿舍与污水处理站之间(空地)地块硬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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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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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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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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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根据 相关文件 批准,并且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处理站之间(空地)地块硬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和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处理站之间(空地)地块硬化项目

项目编号:****

2.2建设地点:

**市**区鳌头镇岭南村幸福大道99号。

2.3项目概况:

六号楼宿舍及周边附属配套工程项目照规划设计建成并投入使用。****处理站之间(空地)原设计为篮球场,考虑到员工上班工作辛苦,避免篮球场建成后影响打扰员工休息,所以取消篮球场建设工程,目前此地块为泥地杂草丛生、显得跟周边环境格格不入,为改善员工的居住环境及提高厂区的美化,现启动****处理站之间(空地)地块硬化项目。

2.4招标范围:

****处理站之间(空地):

1、****处理站之间(空地)原设计为篮球场,变更为混凝土硬化路面含排水接驳至厂内雨水管网。

2、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设计、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等。

2.6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包干。

2.7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指令为准,完工日期以发包人签认的竣工时间为准。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78,281.84元(含设计及施工费总费用)。投标费用自理。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不设置投标补偿。

2.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说明: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要求设置。

3.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文件《****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6投标人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未在上述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及评****委员会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上午 09:30-11:30;下午14:00-16:30(**时间,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邮箱获取:****@163.com

现场获取:**市**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体育场内乘左边电梯上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赵小姐,联系电话:020-****6429

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账号:9550 8802 0988 9200 108,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起义路支行

5.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5.4.招标文件费 500 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31日14:00-14:30(**时间)

6.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4:30(**时间)标书代写

6.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14:30(**时间)标书代写

6.4开标地点:**市**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体育场内乘左边电梯上四楼)。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同时在**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工控采购平台(https://ips.****.com/index.html)、****网(www.****.com)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8、联系方式

8.1招标单位:****

联系人:辉先生 联系电话:152****0380

联系地址:**市**区鳌头镇岭南村幸福大道99号

8.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6425

联系地址:**市**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体育场内乘左边电梯上四楼)

电子邮件:****@163.com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日 期:2024年12月23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标书代写

(1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八、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 **** 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十二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23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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