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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保护厅晋环许可函[2018]39号《****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将****300万吨/年煤焦化提标升级综合利用改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300万吨/年煤焦化提标升级综合利用改造项目一期位于晋****开发区(**产业园),建设内容包括1#、2#焦炉(炭化室高度6.55米捣固焦炉)及配套的备煤、炼焦、干法熄焦、煤气净化(冷鼓、硫铵、洗脱苯、低温甲醇洗、制酸、罐区)、筛贮焦、污水处理站及其他公用工程装置。主要产品为冶金焦,设计生产能力为150万吨/年。
****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2月以晋环审批函[2022]69号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本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1********2528919002P。
本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已于2024年12月22日建设完成;现将项目竣工和调试日期,向社会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300万吨/年煤焦化提标升级综合利用改造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晋****开发区(**产业园)
建设单位:****
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2日
调试日期: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2日
联系人:李部长
联系电话:138****3568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