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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12-23 12:51
| 10天 |
| 资金现金 |
| 20万元 人民币 |
| 1,448.41万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估法 |
|
******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施工
澄清答疑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4年12月12日通过**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省**市)发布了******中心卫生院建设项
目的招标文件,现将工程量清单部分内容进行澄清:
原渠道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废,现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
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注:因投标人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管理局
地址:**县人民路小河街东口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55-****145
电子邮箱:****@126.com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王陶乡王陶村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55-****120
电子邮箱:****@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沁河镇**村新街26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136****3013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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