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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财政局 ****总局****税务局关于印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玉市人社发〔2024〕7号)精神,经****、****财政局、****总局****税务局联合对我市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核查,并结合自治区核查和考核结果以及平时掌握情况的综合评议,拟确定:
A等级:**区、**县、****中心。
B等级:**市、**区。
C等级:**县、**县、**。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天(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邮寄或直接送达****社会保险科(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邮寄的以信函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广场东路758号408室,邮政编码:537000,联系电话:0775-****300。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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