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编号:001
| 一、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观海公园提升工程 |
建设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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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 |
**** |
监理单位 |
**省****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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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单位 |
******公司 |
合同造价 |
****12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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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根据莆政综[2020]47****政府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章设计变更第十四条第(三)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造成造价变更,在报审批时允许进行增减对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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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拟设计变更理由 |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4.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检查、领导调研视察提出要求的,****政府****指挥部)文件或纪要等作出要求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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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拟设计变更内容 |
1、因分区二仿木桩位置原基础地面坍塌,故使用抛石混凝土进行地面加固,抛石20%混凝士80%,长35米,宽1.6米,厚度0.8米增加造价19062元; 2、分区一增加3.8*10米铺装增加造价12895元; 3、LD-2.10海洋律动带水泥桩规格直径100mm变更为150mm增加造价19781元; 4、分区一增加仿长城护堤约18m,0.5m*0.5m*1.2m高石柱4个增加造价14367元; 5、LD-2.11石沪取消块石干砌立柱,上底2米,下底2米,高度2.3-3米,变更为上底2.5米,下底3.5米高度2-2.5米增加造价70516元; 6、因预算清单中未计算栈道,故在取消原有栈道的基础上,增加45米栈道增加造价57339元; 7、增加造价部分相应增加措施费及安全文明施工费12069元; 8、取消分区二中LD-2.01圆形树池3个、LD-2.15茅草座椅3个、LD-2.16种植池、3级台阶、及周边铺装和绿化减少造价129513元; 9、取消LD-3.01中成品海盗船一套减少造价82840元; 10、取消LD-3.01.1中支架式望远镜1个减少造价16132元; 11、取消部分相应减少措施费及安全文明施工费4152元; 12、变更增加造价与取消部分造价对抵后价差为-21820元(下浮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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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造价变更为-21820元(下浮后) 占合同价:-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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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他附件材料 |
工程预算书、工作联系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及所附图纸、工程现场签证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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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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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设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监理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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