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市宏****公司位于****村委**门鱼塘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用地面积为1376.7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约定动工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前,竣工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前。经调查,上述地块存在超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现予以公示。
****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