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沥路市政工程位于**市**区[宝龙科技城片区],部分位于**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为推进过沥路市政工程建设,现拟对[宝龙科技城]13-03、13-10、13-02、13-11、13-04地块进行技术修正。依据《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市城市规划条例》《**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该项目拟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用地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规划情况
根据**市**区[宝龙科技城片区]法定图则,过沥路市政工程涉及5个地块,其13-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为29296平方米,****政府批件;13-1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E1),用地面积为122972平方米,****政府批件;13-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41336平方米,配****社区体育活动场地,****政府批件;13-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148562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儿童游戏场地、社区体育活动场地,****政府批件;13-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19254平方米,配****社区体育活动场地,****政府批件。
二、本次拟进行的技术修正情况
13-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用地面积为27400平方米,****政府批件;13-1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E1),用地面积122548平方米,****政府批件;13-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29683平方米,****政府批件;13-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44778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儿童游戏场地,社区体育活动场地”,****政府批件;13-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6231.25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政府批件。
此外补入7处绿地。[宝龙科技城片区]:13-05-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0),用地面积为2564.71平方米,备注为规划;13-05-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0),用地面积为2515.14平方米,备注为规划;13-05-0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0),用地面积为1699.77平方米,备注为规划;13-04-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0),用地面积为3875.52平方米,备注为规划;13-04-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0),用地面积为1738.28平方米,备注为规划。[横岗心地区]:08-10-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0),用地面积为3396.33平方米,备注为规划。[上李朗地区]:25-01-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0),用地面积为3791.52平方米,备注为规划。
三、过沥路市政工程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用地情况
过沥路市政工程拟调整范围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14192.85平方米。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公示
1.****
地址:**市**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厦一楼厅
2.******办事处
地址:**市**区宝龙街道冬青路18号
3.项目现场
地址:**市**区新布新路和过沥路交叉口
(二)网上公示
1.******局网站
网址:http://pnr.****.cn/
2.****网站
网址:http://pnr.****.cn/lg
(三)**商报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30个自然日,自2024年12月21日起至2025年1月19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907室,刘工;联系电话:0755-****7166;并在信封上注明“过沥路技术修正及生态线公示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邮箱:liuzhc@pnr.****.cn,邮件标题请按“过沥路技术修正及生态线公示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9日。****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1.调整前后公示图
2.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
2024年12月21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