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桂林市二塘中心校食堂伙房设备采购(GLZC2024-J1-990894-GXHF)质疑答复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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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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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人: **金****公司

地 址: **市**区环**一路39号

法定代表人: 孙海峰

委托代理人: 孙海峰 电话: 137****9611

我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收到质疑供应商**金****公司以书面形式送达的质疑函,对2024****中心校食堂伙房设备采购(****)成交结果提出质疑,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司已予以受理并进行了认真核实,在采购人的授权下现就贵单位质疑问题进行答复,具体情况如下:
一、质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质疑函”。
二、质疑答复
质疑事项答复:
经核实,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不是必须要顺延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决定,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作出如下处理:
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请求予以驳回。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财政局投诉。
感谢****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质疑答复人名称:****
质疑答复日期: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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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答疑公告
广西恒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桂林市二塘中心校食堂伙房设备采购(GLZC2024-J1-990894-GXHF)质疑答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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