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鄂城区花湖镇、泽林镇“小田并大田”集中连片改造项目(勘察、检测、监理)服务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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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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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鄂**花湖镇、泽林镇“小田并**”集中连片改造项目(勘察、检测、监理)服务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3 18:06:01 招标编号:****

招标概况
招标概况 **市鄂**花湖镇、泽林镇“小田并**”集中连片改造项目(勘察、检测、监理)服务于2024-11-28 18:00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www.****.cn/发布招标公告/发出邀请书,2024-12-23 10:00在**省**市鄂****路129号三楼开标,并于2024-12-23 16:30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果
名次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 ****,深****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冶南方******公司 **省建筑****测试中心有限公司,**市工程****公司 , ****设计院****公司 ******公司,**市****公司 , 武****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2631254 914********279477K 914********158001W
投标报价(万元)/费率 1、勘察服务费进行折扣率报价:按**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厅头(2023)936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百分之36.99。2、检测检验费进行折扣率报价:(1)见证取样检测:按《**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指导价》(鄂建质安协号【2021]4号)规定收费标准的百分之36.9。(2)专项检测:按《**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指导价》(鄂建质安协号【2021]4号)规定收费标准的百分之36.9。3、监理服务费进行折扣率报价:按《**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 34号)规定收费标准的百分之32.99。 1、勘察服务费进行折扣率报价:按**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 考标准(试行)(厅头(2023)936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百分之 36.98 。 2、检测检验费进行折扣率报价:(1)见证取样检测:按《**省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指导价》(鄂建质安协号【2021】4 号)规 定收费标准的百分之 36.98 。(2)专项检测:按《**省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收费指导价》(鄂建质安协号【2021】4 号)规定收费标 准的百分之 36.98 。3、监理服务费进行折扣率报价:按《**省建 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4 号)规定收费标准的百分之 32.97 。 1、勘察服务费进行折扣率报价:按**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厅头(2023)936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百分之三十七 。2、检测检验费进行折扣率报价:(1)见证取样检测:按《**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指导价》(鄂建质安协号【2021】4 号)规定收费标准的百分之 三十七 。2、专项检测:按《**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指导价》(鄂建质安协号【2021】4 号)规定收费标准的百分之 三十七 。3、监理服务费进行折扣率报价:按《**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4号)规定收费标准的百分之 三十三 。
质量标准 质量目标:合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且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审批要求。 (关于质量目标的详细说明遵循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质量目标:合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且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审批要求。 (关于质量目标的详细说明遵循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质量目标:合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且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审批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65 365 365
项目经理姓名 何鸿雁 刘士清 李锐
证书编号 S****204118 S****00164 S****02264
证书名称,专业,级别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3家中标候选人均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要求。 (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
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4-12-24 00:00 至 2024-12-27 00:00
异议与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 **省**市鄂**凡口街道吴楚大道12号3号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曹先生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手机 152****9096
异议受理部门邮政编码 436000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邮箱 ****@qq.com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评审结果公示详情
开标时间 2024-12-23 10:00 评标时间 2024-12-23 11:00
建设单位(招标人) **** 经办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 135****7657 地址 **省**市鄂**凡口街道吴楚大道12号3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 **** 经办人 赵理、韩旭、李智、黄洪元
联系电话 138****0965 地址 **市吴都大道81号
行业主管部门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联系人 李芸
联系电话 027-****0775 地址 **市吴都大道81号
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委员会****管理科 联系人 王建历
联系电话 027-****0233 地址 **市寿昌大道47号发展大厦9楼901室
其他情况说明
备注
备注
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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