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市生态园三郎桥A32****停车场十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8.1537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
面积约2264.91㎡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12-24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12-30 |
出租标的地址
| **市生态园三郎桥A32地块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蔡女士|联系电话:0577-****3877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市生态园三郎桥A32地块 |
| 土地证号 |
/ |
| 土地面积 |
2264.91平方米 |
| 用途 |
****停车场 |
| 类型 |
临时场地 |
| 使用年限 |
|
| 已使用年限 |
|
| 使用期限 |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吴先生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7-****7520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大道1525****委会办公二楼201室至230室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8.1537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8.1537万元,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2%。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每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30 天付清。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办理场地移交手续,租期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开始计算。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缴纳保证金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拍卖保证金。 |
出租用途 |
****停车场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时结清租金及其他费用并腾空房屋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若中标承租人提前终止合同,则中标承租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则招租人根据中标承租人实际使用时间结算相关费用后,将中标承租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2、租赁标的物以现状交付,承租人需认真进行现场查看和了解周边道路的情况,对实际出租范围和内容(包括面积等)进行了核对且予以确认,并完全接受标的现状;充电站报装及安装须由承租人自行投入并承担费用。并自行制定管理方案及安排工作人员,对场地进行合理管理。承租人入驻后对消防、房管、环保、卫生、设备安装、有关规费、各类租赁场地需证照办理等情况须自行负责解决,委托方只能在现有条件下提供有关资料及协助,本次招租资产未办理土地证,承租人如遇有关问题解决不成,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委托方无涉。 3、委托方以现场现状作为租赁标的物交付条件,除此之外,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4、承租人架设、改造有关设施或报装水电表网线、租赁审批等引起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水电费、治安费、卫生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租赁期间,承租人应自行处理好场地的周边社会关系(包括但不限于邻里关系、****公司关系、****委员会关系等),因此造成的损失、风险自行承担,委托方不参与处理。 6、租赁期内,承租人承担充电安全责任,应保障租赁场地内的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适宜充电系统使用者进行相关商业活动:场地内的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均由承租人保管和维护,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应在发现后及时维修。 7、租赁场地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8、租赁期届满,重新评估并公开竞价招租,原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9、其他有关租赁未尽未详约定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
| 租期 |
十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人需为具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资质、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独立法人企业。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电站运营经验丰富,****电站不低于1座。(提供**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3、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联合产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详见上表)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756********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3、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下午5时止 4、咨询地点:**市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 5、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6、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联系电话:0577-****3877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蔡女士 |
电话 |
0577-****3877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 |
| 联系人 |
蔡女士 |
固定电话 |
0577-****3877 |
| 手机 |
189****5239 |
附件(9)
停车场租赁合同(样本).doc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 (1).docx下载预览
1734402252262085893.jpg下载预览
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动态报价.docx下载预览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下载预览
授权委托书 (1).docx下载预览
担保承诺书.doc下载预览
1734402252481056475.jpg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