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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智慧供水设施提升改造(一期)工程第1标段 (施工)
答疑纪要2
本答****中心**智慧供水设施提升改造(一期)工程第1标段 (施工)(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修正为:烈度 7 度以上地震、8级以上(不含 8 级)台风、日雨量 60mm 以上暴雨,按气象、地震部门公布为准。
答:建设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按通用条款执行。
答:按合同约定的计价进行结算。专用合同条款21条补充条款 21.22条 余方外弃运距暂按 45km:虑,具体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的运输证等相关资料为准。 结算时运距按实结算。
答:与土石方有关的测量,承包人本应提供测量数据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复核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本项目为部分使用财政资金项目,为确保结算资料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及合理性,合同要求承包人委托第三方测量单位,该第三方单位应报发包人同意。故该工作属于承包人承担的项目,未违反闽建(2024)9号文的规定。
6、发包人未调配的余方则由承包人自行选取合理弃土点,并按现行运输管理政策办理审批手续,外弃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阶段充分考虑,结算时按其中标价不再做调整,依据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答:无需调整。该项与前第 3条问题回复一致,参考专用合同条款 21 条补充条款 21.22 条。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