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市**区大沥镇黄岐广佛路66号 |
现状 |
挂牌中 |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租金 (含税) |
首年租金 |
¥180,000.00元 |
||
| 月租金 |
¥15,000.00元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24日 |
租赁期 |
10年 |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5年1月7日 |
|||||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区 |
|||||
| 一、出租方承诺 |
||||||
|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经营管理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
||||||
| 二、标的简况 |
||||||
| 标的基本简况 |
标的地址 |
**市**区黄岐广佛路66号 |
||||
| 出租资产类别 |
固定资产-房产 |
|||||
| 资产属性描述(户型/朝向/楼层/楼龄/装修情况/周边环境等) |
1、基本情况:出租标的位于**市**区大沥镇黄岐广佛路66号,土地与建筑物面积共计1241.8㎡。其中粤房字第****706号房屋所有权证下的黄岐广佛路66号首层工场212.96㎡和南府国用(2005)第190036号下的黄岐广佛公路土地使用权面积692.84㎡收取租金,附带无证的临街建筑物 336 ㎡使用; 2、装修情况:厂房简易装修; 3、周边环境:交通便利,广佛路临街物业,****停车场,美食城,商业配套成熟。 |
|||||
| 产权登记机构 |
******委员会、****房管局 |
权证编号 |
粤房字第****706号、南府国用(2005)第190036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905.8㎡ |
拟出租面积 |
1241.8㎡ |
|||
| 权属状态 |
完全产权 |
资产使用状态 |
空置 |
|||
| 出租用途 |
可作工场、住宅用途。经营业态须符合意识形态、环保、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许可,在******公司同意后方可入驻。 |
|||||
| 出租标的交付 |
现状交付 |
抵押、质押情况 |
无 |
|||
| 特别说明 |
1. 本次物业出租标的系位于**市**区黄岐广佛路66号,包括住宅楼首层工场212.96㎡、土地692.84㎡和临街建筑物 336 ㎡。其中首层工场 212.96 ㎡拥有房屋所有权证,692.84㎡土地拥有土地使用权证,336㎡的临街建筑物没有报建资料和产权证,提请承租方注意。 2. 该物业权属人显示为“******公司”,为出租方曾用名,目前正在办理产权权属文件更新。意向方因知悉相应情况,并对此无异议。 3. 承租方承租该物业,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转让、分组或转借给他人使用。 4. 租赁物业证载建筑面积905.8平方米收取租金,附带证外建筑面积约336平方米无偿使用,总建筑面积为1241.8平方米;如遇政府收回土地情形,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如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承租方须将租赁物业(含无偿使用部分)全部返还给出租方。在无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承租方不得单方随意向出租人提出退租、减少租赁面积和减少租金请求,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可依法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5. 本次标的物业已****公司鉴定为一般损坏房,承租方须根****公司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仲恒鉴字【2024】GZA0197-1中的处理建议、仲恒鉴字【2024】GZA0197-2中的处理建议)对该物业进行加固、修缮,且承租方应投入不少于150万元的资金对该物业进行装修和改造。 6. 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保护租赁物业及配套设施的完好无损,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业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装修或者改造房屋,在装修或改造前,必须将装修改造方案提交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同意后才可进行,装修前须交付30万元装修保证金。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嘉永房地产土地与****公司 |
||||
| 核准(备案)机构 |
********公司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年11月8日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30日 |
|||||
| 标的对应评估值 |
13520元/月 |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挂牌年租金(含税) |
¥180,000.00元 |
||||
| 挂牌月租金(含税) |
¥15,000.00元 |
|||||
| 租赁期 |
10年 |
|||||
| 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每半年缴纳一次租金,在每半年的第一个月内支付。收取一年租金额作为租赁保证金。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免租期:4个月(物业租赁合同中约定第一年前8个月按正常租金的50%收取) 2、租赁保证金:18万元(一年租金额) 3、年租金递增率:每两年递增3% |
|||||
| 是否有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 相关水电、物业等费用的承担 |
如物业费、水电费、税费等相关情况由承租方承担 |
|||||
| 交易保证金及租赁保证金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纳金额 |
按照挂牌年租金的30 %,设定为 5.4 万元 |
|||||
| 交纳时间 |
公告期限届满当日下午17:00前(以到账情况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和租赁保证金的处理 |
1、标的成功出租,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将直接转为部分租赁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后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相关规则一次性无息返还,但出现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3、有下列任一情形出现的,视为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如已产生)均不予退还,由产权交易机构扣减其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再行处置租赁物业: (1)意向承租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或扰乱交易秩序; (3)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参与竞价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4)进入竞价流程的意向承租方串通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不报价、压价或其他形式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5)进入竞价流程的意向承租方低于挂牌价格报价或全部意向承租方均未报价的; (6)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如有租赁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7)承租方未按规定足额支付租赁保证金的; (8)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承租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9)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10)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其他违反规定或约定影响交易进行的行为的。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是否接受联合体承租 |
否 |
||||
| 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其说明 |
意向承租方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及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在《资产出租公告》之公告期限届满当日下午17:00前,按《资产出租公告》要求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4万元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交易所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不得由意向承租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3、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相应的诚信记录及履责能力;(审查内容:企业法人以提交的信用中国的报告不存在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及经营异常情况等违规情况为准,网址:https://www.****.cn;自然人以提交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报告不存在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等违规情况为准,网址:http://zxgk.****.cn) 4、意向承租方净资产应超过出租标的的三年租金总额(即 ¥ 540,000.00元);(审查内容:以最近一期经备案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数据为准。/****银行存款证明、股票、房产或其他理财产品等证明文件) 5、意向承租方除本项目承租收入外,应有其他项目收入,其他项目年收入总额需超过本承租项目一年期租金总额(即¥ 18,000.00元);(审查内容:以最近一期经备案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数据为准。/****银行存款证明、股票、房产或其他理财产品等证明文件) 6、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 |
|||||
| 承租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其说明 |
1、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承租出租标的意向,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银行存款余额证明(以覆盖租赁保证金18万元、首半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合计为准)、承租人资格证明资料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法人及自然人。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审查,符合承租方条件和出租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 2、承租方须配合出租方履行国有企业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并无条件接受出租方上级单位对本次挂牌招租交易的审批结果。 3、承租方应详细了解该房屋情况,同意并确认其已对租赁物业的现状(含产权现状、可视现状等)、瑕疵及使用状况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按现状承租该房屋。承租方不得以不符合交付条件或同类理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 4、因标的场所内存在大量垃圾物品、场地不平整、临时钢结构建筑残旧破损、水电管线缺失、消防设施不足等情况,按现状无法正常使用。承租人****公司**市**区物业的情况下,为使租赁物业达到正常的使用要求,承租方须投入不少于150万元的资金对该物业进行装修和改造,物业租赁合同里对物业装修和改造有详细的约定和把控。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出租方认为承租方造成租赁物业及其配套设施损毁的,承租方应自负全部费用、恢复原状并赔偿出租方全部损失。承租方负责承租期间租赁物业和原有配套设施设备及承租方自行添设的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等工作,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5、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保护租赁物业及配套设施的完好无损,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业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装修或者改造房屋,在装修或改造前,必须将装修改造方案提交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同意后才可进行,装修前须交付30万元装修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按照物业租赁合同里对物业装修和改造的约定进行加固和修缮,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30万元装修保证金,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
| 其他披露事项及说明 |
1、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需自行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意向承租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2、出租标的:交吉。 3、承租方需按照《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签署物业租赁合同。 4、承租方所需的证照办理,报建规划、报批费用的承担、租金保证金标准、违约条件及处理方式、转租分租、期满交付等事项在《物业租赁合同》中有详细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5、****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出租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承租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承租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经本次出租行为有权单位批准,由出租方和该合格意向承租方****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将由文交所组织竞价。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 |
|||||
| 竞价方式 |
竞价内容 |
月租金 |
||||
| 竞价底价 |
15000元/月 |
|||||
| 每次加价幅度 |
500元/月 |
|||||
| 是否带领看样 |
是 |
|||||
| 四、出租方简况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黄岐广佛一路66号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605MA56FYBF9E |
|||||
| 经济性质 |
****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公司类型 |
国有企业 |
|||||
| 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国有经营性****办公室 |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公司**市**区物业公开挂牌招租的批复(粤弘经投(2024)85号) |
|||||
| 五、挂牌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7日17:00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先生;劳小姐 |
|||||
| 联系电话 |
020-****0750-878;020-****0750-852 |
|||||
| 特别声明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委托方/增资企业/转让方/招商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南方文交所对出租方(委托方/增资企业/转让方/招商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
| 附件:《物业租赁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