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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台城石化管理区东乐、**、长胜自然村土地使用权项目土地评估服务项目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服务类型:土地评估。 服务内容:中介服务机构以有偿的形式完成我司关于**市台城镇石化管理区东乐、**、长胜自然村土地使用权项目土地评估服务工作,项目规模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6570.37平方米。中介服务机构需对项目涉及资产按相关规定的标准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 ||
| 否 | ||
| 其他 | ||
|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 ||
| 无。 | ||
| 无 | ||
| 自合同生效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评估成果。 |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 本项目暂不作评估测算。 评估服务费参考《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文的标准,结合市场调节价,费用计算方式:估价服务费=该项评估工作的基准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17号文件)*50%(折后估价服务费不足1千元的,按1千元计算)(含税全包价),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项目金额范围、收费标准、累计金额(万元):项目金额范围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收费标准4‰;项目金额范围101-200万元部分,收费标准3‰;项目金额范围201-1000万元部分,收费标准2‰;项目金额范围1001-2000万元部分,收费标准1.5‰;项目金额范围2001-5000万元部分,收费标准0.8‰;项目金额范围5001-10000万元部分,收费标准0.4‰;项目金额范围10000万元以上部分,收费标准0.1‰。本项目按10万元封顶,超过封顶按封顶价计取。 公开选取方式:直接选取。 | ||
| 否 | ||
| 否 | ||
| 2024-12-26 11: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