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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红火蚁专业化防控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9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二、评标”的技术项评审“14、车辆配备情况: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投入的防治车辆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辆得0.6分,满分3分。注:①若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有效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证明材料。②若为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不得早于本项目结束时间,如果有效期终止之日在本项目的合同期内,供应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承诺:该车辆到期后能够续期至本项目合同期终止。)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证明材料不得分。”更正为:“14、车辆配备情况: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防治车辆情况进行评分,自有车辆每台得0.5分;租赁车辆每台得0.25分,满分3分。注:①若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有效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证明材料。②若为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不得早于本项目结束时间,否则无效。)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证明材料不得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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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市**区**路4号
联系方式:134****5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人民西路269号建发悦城金座1702室
联系方式:151****167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肖灵芳
电话:151****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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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