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助管理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对象生活护理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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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1N457********24106403

二、合同名称:****(**维吾尔自****保护中心)救助对象生活护理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维吾尔自****保护中心)救助对象生活护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维吾尔自****保护中心)

地 址:**市**区那拉提街460号

联系方式:0991-****000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路641号-02号

联系方式:177****522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维吾尔自****保护中心)救助对象生活护理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392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按照“站内照料是常态,站外托养是例外”原则,为强化站内照料职责,按民政部要求,用现有救助场所,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力量参与站内照料工作,通过无微不至的照料,为滞留人员提供专业化、人性化、亲情化服务,逐步唤醒滞留人员记忆思维,通过进一步甄别摸清身份信息,开展寻亲工作,使其尽快回归家庭,不断增强流浪乞讨人员等弱势群体的获得感、辛福感、安全感。
服务要求:一、配备专业护理人员为救助对象提供生活照料、日常护理、康复训练等专业化服务。二、护理人员坚****救助管理站有关决议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救助对象在站管理服务规范》和《护理人员职责》开展工作。三、护理人员必须持有护理专业资格证(其中:高级护理员不低于 20%、中级护理员不低于 20%、初级护理员不低于 60%),年龄 55 岁以下,实行双岗 24小时制。
服务时间:服务期: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4392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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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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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助管理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对象生活护理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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