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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耿****发电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耿****发电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耿马县四排山乡石佛洞村****公司西南侧约500m处,****中心地理坐标为E99.****15266°、N23.****34118°;****中心地理坐标为E99.****20336°、N23.****84548°。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137****863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