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12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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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3586; 传真:0577-****8012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窗口。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环境局 2024年12月24日 | ||||||||||||||||
|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12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4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30万只汽摩配件建设项目 | **省**市文**黄坦镇生态产业园二期2号楼和6-01号楼 | **** | ****成立于2023年11月,是一家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企业购买文**黄坦镇生态产业园二期2号楼和6-01号楼进行生产。企业总用地面积9388.88m2,总建筑面积23509.25m2,项目年产30万只汽摩配件,主要工艺涉及下料、机加工、车床加工、研磨、清洗、喷砂、点漆、烘干和激光打标等。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管至****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其余污染物指标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的A标准。 废气:①项目喷砂粉尘经集气收集+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引高排放(DA001),排气筒高度为25m;②激光打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③点漆烘干废气:点漆工艺使用水性漆,废气产生量少,建议加强车间通风。 噪声:①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③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一般固废物收****公司或委托有能力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3586; 传真:0577-****8012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窗口。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环境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