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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件名称 | 关于****部****发电厂掺烧生活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批复文件文号 | 益环评书〔2024〕25号 |
| 批复文件发文时间 | |
| 批复文件全文 | 益环评书〔2024〕25号光大环保****公司****部****发电厂掺烧生活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改建项目报告书的批复.pdf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公众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302 通讯地址:**市迎宾路555号 ****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