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永丰汽配城仓储物流项目3#、4#楼建筑单体平面变更的公示

审批
福建-福州-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市**汽配城仓储物流项目3#、4#楼建筑单体平面变更的公示
2024-12-23 15:31



******公司开发建设的**市**汽配城仓储物流项目位于**县荆溪镇。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调整该项目3#、4#楼建筑单体平面图,具体调整如下(详附件):

1.调整3#楼、4#楼1~3层平面,设置两道隔墙,将楼层分成3个区域,其中3号楼分为3-1、3-2、3-3,4号楼分为4-1、4-2、4-3,各区域利用原有的楼梯及出入口进行疏散,满足疏散要求;

2.建筑工程名称分别****基地(**鞋城)项目—3号楼修改**市**城项目3号楼3-1、3-2、3-3;****基地(**鞋城)项目—4号楼修改**市**城项目4号楼4-1、4-2、4-3。

经审核,以上变更不涉及各经济技术指标变化,拟变更内容满足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

依据《**省实施》第五十三条,现将变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7日。公示地点:“**市**汽配城仓储物流项目3#、4#楼”项目现场、**县政务信息网(minhou.****.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0065,地址:****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1316,地址:****中心C楼4****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图纸

****

2024年12月23日

相关文档

附件下载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