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550MWp渔光互补项目(甬莞高速公路洞头支线重叠部分)立体分层设权用海情况的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洞头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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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南产业集聚区550MWp渔光互补项目(甬莞高速公路**支线重叠部分)立体分层设权用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24 14:57:08

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对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23日起)。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规划局或****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规划局,地址:**市鹿****路856号(电话:0577-****0733 邮编:325000)。

****,地址:**市**区机场大道2060号(电话:0577-****1705 邮编:325000)。

项目名称

用海申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公顷)

用海期限 ( 年 )

立体空间

**浙南产业集聚区550MWp渔光互补项目(甬莞高速公路**支线重叠部分)立体分层设权

**市瓯飞****公司

**市**区瓯**口瓯飞一期(北片)围区内

电力工业用海

透水构筑物

7.3240

至2031年2月17日止

设权高程范围为平均海平面至光伏板上缘

****

2024年12月23日

**浙南产业集聚区550MWp渔光互补项目(甬莞高速公路**支线重叠部分)立体分层设权用海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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