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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县
杉洋镇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古杉政〔2024〕10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杉洋镇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代码:****,报建编号:350********30201)。
二、项目建设地址:**县杉洋镇。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针对油溪流域杉洋镇段范围,布设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程范围涉及杉洋镇下辖洪湾村、岭里村、东吉村、珠洋村、楼下村、东双村及坂斗村7个行政村。项目分为4个子项目,各子项目规模如下:
(1)控源截污-农村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提升改造东吉村主干管管长947米,管径DN300;提升改造洪湾村主干管管长415米,管径DN300。
(2)生态驳岸改造工程:改造楼下村河道生态护岸431米;改造东吉村河道生态护岸151米;改造珠洋村河道生态护岸878米;改造坂斗村河道生态护岸726米;改造东双村河道护岸177米;修复岭里村河道护岸763米。
(3)河道绿化补植工程:东吉村村庄入口处河道绿化补植180平方米;珠洋村河道靠住宅一侧河道绿化补植336平方米。
(4)移动垃圾收运设备改造工程:改造东吉村移动垃圾收运设备1处。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1171.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4.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1.08万元,基本预备费106.54万元。资金来源于上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
六、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节能降耗: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九、工程招投标: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十、其他事项: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