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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12-24 15:00
| 60天 |
| 0元 人民币 |
| 元 |
| 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类(综合评估法) |
| **县滠水源头彭店片区生态环境整治工程(一期)(EPC)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县滠水源头彭店片区生态环境整治工程(一期)(EPC)现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1) 投标报价”中(1)工程费投标报价和(2)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为同一报价取费系数。 2.因系统原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的技术负责人无法填写,因此本项目在基本情况表中无需填写技术负责人的姓名、技术职务、电话。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以投标函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中信息为准。 原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202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