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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院城南院区食堂厨房设备设施采购与安装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17:3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单位管理员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26-****12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县沿口镇建设南路32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26-****63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建明中路10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26-****123 | ||
| 附件1 | ****医院城南院区食堂厨房设备设施采购与安装-文件集 | ||
| 附件2 | 自愿放弃中标声明函.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城南院区食堂厨房设备设施采购与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4日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货物采购项目)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1.1%。注:按以上费率进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收款单位:**** 建设银行账号:623********54201,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自愿放弃本次成交并已提交“自愿放弃中标声明函”,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74号令)第二十二条 规定,现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1.163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4日
无。
名称:****
地址:**省**县沿口镇建设南路326号
联系方式:0826-****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建明中路106号
联系方式:0826-****12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0826-****123
****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