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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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研究院有限公司高分子材料制造园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渭环富批复〔2024〕29号 | 2024年12月18日 |
| 2 | 关于****固体废弃物**化再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渭环富批复〔2024〕30号 | 2024年12月18日 |
| 3 | 关于**地****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渭环富批复〔2024〕31号 | 2024年12月18日 |
| 4 | 关于******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渭环富批复〔2024〕32号 | 2024年12月18日 |
| 5 | 关于富****公司维邦塑业塑编生产线产能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渭环富批复〔2024〕33号 | 2024年12月18日 |
| 6 | 关于******公司佰茂富钥农业设施钢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渭环富批复〔2024〕34号 | 2024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