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人民路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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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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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广**南街街道人民路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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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3.12万元 人民币
20
2024-12-24
其他

1.本次交易的资产转让范围以现场为准且不超过**三瑞资产土地房****公司出具的《****拟出售房地产事宜所涉及的**市广**南街街道人民路的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粤三瑞资评字(2024)第ZQ-Q0001号)评估明细表的评估对象范围,按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状态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状态等误差作调整。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移交的资产以转让交易信息公告期间现场勘验的资产为准,一旦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视作受让方对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无异议。

3.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4.本次资产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各自缴纳。资产转让中涉及的有关费用,除交易合同另有约定外,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约定,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交易合同》范本及**三瑞资产土地房****公司出具的《****拟出售房地产事宜所涉及的**市广**南街街道人民路的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粤三瑞资评字(2024)第ZQ-Q0001号)资产评估明细表。

6.转让方有物业租赁优先权,后续通过场地租赁或其他方式,****客运站(站级:便捷站)站场功能,受让方需提供必要的经营条件和支持。

7.本次转让标的中约有12469.88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已出租,本次转让完成后,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与原承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按转让方与原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出租交易条件将上述物业租给原承租方。转让标的交付前的租金属于转让方,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的租金属于受让方。转让标的正式交付使用前,由转让方交清在交付前发生的所****银行贷款、欠税款、债务及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管理费用等费用)。受让方无须对交付前的上述欠款及应付费用负责。

(1)首层北侧主楼大堂部分区域(10-16轴、A-F轴),2-4层总面积减除南侧办公区余下区域(1-3轴、A-F轴),5-15层全部(包含天面)以及10-16****广场的地块部分面积约800平方米,原租赁期限至2031年7月31日,租赁面积为12073.58㎡;

(2)广**南街街道人民路21号车站首层售票厅A1-A5卡,原租赁期限至2027年6月30日,租赁面积约为150平方米;

(3)广**南街镇人民路21****车站综合大楼副楼首层南向第1卡铺位,原租赁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租赁面积为29㎡;

(4****车站综合楼副楼首层原监控室,原租赁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租赁面积为21㎡;

(5****车站综合****办公室,原租赁期限至20am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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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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