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宜东镇PE管道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公司
住所地:**省**市**区百瑞一路87号**城锦西观堂
被投诉人:******公司
住所地:**省**市雨**金鸡关路正黄三期4栋302室
相关供应商:****
住所地:**省****岗区**示范新区55栋8单元1层2号(住宅)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10月30日,******公司****政府采购网发布宜东镇PE管道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2024年11月8日,经采购人确认,******公司****政府采购网发布宜东镇PE管道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截至2024年12月20日,本项目暂未签订采购合同。
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标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承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成立,取消****的成交候选人资格,若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采购人应当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