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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4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4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彭婆镇西高屯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韦俊亚
电话:183****2000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致电、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