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投标有效期**函 致各投标人: 由****组织的(招标编号:********科技园A区辅助用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因处理投标人异议,投标有效期做相应**,投标有效期45天**为90天。请各投标人接到本通知后按照以下两种情况做出选择,并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17:00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同意**投标有效期。 1、同意**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 2、拒绝**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到期后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3、如同意**投标有效期,提供投标有效期**确认函盖章扫描件,如逾期未提供,视为不同意**投标有效期。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4年12月25日 投标有效期**确认函 致****: 经研究,我公司决定 (同意/不同意)**(招标编号:********科技园A区辅助用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投标有效期。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请将确认****公司邮箱。邮箱号:****@qq.com。 联系人:庄耀诚 电话:0519-****0937
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