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评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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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公示标题 公示类型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公示发布时间
****中心**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
****中心**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
****中心**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评标公示
正常
2024-12-25 14:30:00
2024-12-30 14:30:00
2024-12-25 12:49:13
公告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中心**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中心**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中心**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0人;

2、评标专家5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水工建筑、设计-水土保持;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4家,名单如下:

1、****

2、**省水务****公司

3、**市水利水电****公司

4、****设计院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四位定标候选人:

序号

推荐定标候选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备注

1

****

914********248376H

8376

2

**省水务****公司

914********346568W

6568

3

**市水利水电****公司

914********525853R

5853

4

****设计院

914********594245E

4245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规定确定。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设计院;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市水利水电****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下浮率

0.15%

质量承诺

合格。即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勘察设计规范;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招标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工期(交货期)

勘察设计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①初步设计阶段工期:45日历天;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包含勘察成果、初步设计报告、工程量计算书、工程概算及工程相关图纸等)的送审稿,在经评审或审查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成果的修改工作并提交相关初步设计成果的报批稿;②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45日历天;在初设批复后的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详勘(如需)和施工图(送审稿),并在取得施工图审查(如需)意见后的15天内完成修改工作并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成果;③按要求时限提交各专题报告(如需)。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勘察项目负责人:李继民

设计项目负责人:黄明华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0821;

设计项目负责人: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10****126362

业绩

1、**省**县**河汇入白马河段水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初步勘察及设计

2、**市澄潭江左岸**镇(荷花垅村~联盟村)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3、**县永汉河防洪提升工程勘测设计项目

4、**市**区淡水河防洪排涝项目(淡水河城防段拓宽工程、****工业园段整治工程、****排涝站扩容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和水利行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

业绩

1、碧山河(陈塘段)治理工程、**河治理工程、白花河治理工程、万松河(坑口桥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县小庙河等受灾河道综合治理EPC总承包项目

3、**市螺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4、****沟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5、**市沙田河(**镇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6、**省**市西**堤防达标加固工程(永良围)勘察设计

7、**县永汉河防洪提升工程勘测设计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设计院

投标报价下浮率

0.09%

质量承诺

合格。即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勘察设计规范;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招标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工期(交货期)

勘察设计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①初步设计阶段工期:45日历天;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包含勘察成果、初步设计报告、工程量计算书、工程概算及工程相关图纸等)的送审稿,在经评审或审查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成果的修改工作并提交相关初步设计成果的报批稿;②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45日历天;在初设批复后的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详勘(如需)和施工图(送审稿),并在取得施工图审查(如需)意见后的15天内完成修改工作并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成果;③按要求时限提交各专题报告(如需)。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勘察项目负责人:孙昌利

设计项目负责人:梁超武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1010;

设计项目负责人: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170****014340号

业绩

1、**县韩江东留段堤岸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2、**市第一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第4标段

3、**县农村集中供水三同五化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设计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和水利行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

业绩

1、**县韩江东留段堤岸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2、**市第一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第4标段

3、**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第三中标候选人

**市水利水电****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率

0.17%

质量承诺

合格。即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勘察设计规范;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招标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工期(交货期)

勘察设计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①初步设计阶段工期:45日历天;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包含勘察成果、初步设计报告、工程量计算书、工程概算及工程相关图纸等)的送审稿,在经评审或审查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成果的修改工作并提交相关初步设计成果的报批稿;②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45日历天;在初设批复后的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详勘(如需)和施工图(送审稿),并在取得施工图审查(如需)意见后的15天内完成修改工作并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成果;③按要求时限提交各专题报告(如需)。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勘察项目负责人:沈弘

设计项目负责人:刘春华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1683;

设计项目负责人: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130****066052号

业绩

1、**省**市**县高潭镇“8.30”洪水涉河河道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2、**省****江水系(浈水**市)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3、**县横河水(老圩段)河堤水毁修复工程采购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市水利水电****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和水利行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

业绩

1、**市石灰铺镇农村水系治理工程

2、**省**市**县高潭镇“8.30”洪水涉河河道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3、**省****江水系(浈水**市)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异议受理部门

****

联系地址

**市******政府3号楼4楼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752-****507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

0752-****609

联系地址

**市**区龙丰街道上排永联路六横巷1号政府3号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030)。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5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12-24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25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30
附件(2)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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